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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健康人才培养工程实施方案
添加时间:2018-09-01 09:36:31作者:来源:

一、项目背景和意义

    年来席卷全国的健康养生热,充分反映了当前群众对预防保健知识的迫切要求和健康人才的短缺,尤其是从事相关保健技能及综合咨询指导等专业人才严重匮乏;同时,行业内部也缺乏权威、规范的岗位培训与测评体系。据不完全统计,我国目前在社会上从事与健康产业相关工作的专兼职人员已达千万人以上,而他们之中的绝大多数人都未经过正规、系统的专业培训,目前总体状况是数量庞大、水平不高、能力良莠不齐,以至于在从事相关咨询与指导等具体工作上很难达到应有的服务质量,这是一个重要和亟待解决的问题。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的重要指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强健康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务院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意见》国家卫健委关于《全国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规划纲要》的通知精神,为社会培养合格的健康人才,更好的为广大人民群众做好健康顾问,健康人才的技能培训与人才测评工作已是势在必行!

    2012年国家卫生部发布的《“健康中国2020”战略研究报告》明确提出:要以增进健康为中心,更加重视转变服务模式;要坚持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健全各级各类人才队伍建设规划体系。

2013年国务院颁发《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指出,加大人才培养和职业培训力度。支持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开设健康服务业相关学科专业,引导有关高校合理确定相关专业人才培养规模。鼓励社会资本举办职业院校,规范并加快培养护士、养老护理员、药剂师、营养师、育婴师、按摩师、康复治疗师、健康管理师、健身教练、社会体育指导员等从业人员。对参加相关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的人员,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补贴。建立健全健康服务业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制度。

2016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提出了加快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部署,其中明确提出:“加强健康人才培养培训”、“创新人才使用评价激励机制”(见纲要第二十二章)。

为此,在上级领导的关怀支持下,在主管主办单位的指导下,“全民健康人才培养工程”正式起航,通过工程的逐步实施,计划为社会培养急需的各类健康人才,更好的服务全民健康事业。

二、培养目标

   通过专业培训和人才测评,使正在从事或有志于从事健康产业工作的人士具备独立从事相关专业工作的相应知识和技能,建设我国健康产业的专业人才队伍,逐步规范市场准入和从业人员资质管理。

三、项目分类

   凡国家非强制准入制度的且社会急需健康人才培养均列为本系列所属。由于本系列培训所针对的是国际化复合型高技能健康人才培养,故只进行中级(师级)和高级(高级师级)层次的培训与考评,具体名称如下

      心理保健师   母婴护理师        美容保健师   通络理疗师

      催乳保健   食品安全管理师    店务管理师   营养指导师   

      老年保健  健康管理咨询师    芳香理疗师   中医养生师   

     中医康复理疗  整脊保健师     药膳食养师   中医美容咨询师

     艾灸养生指导师    微循环检测咨询师     健康指导师 等。   

  本系列项目经培训考核合格均可申请由全民健康人才培养工程考评办指导,全民康养人才测评技术中心颁发的全民健康人才专业技能测评证书》

四、行业指导与培训测评机构及证书介绍

按照国际通行规则,行业组织/教育机构负责人才培训,考试测评由第三方专业人才测评机构--全民康养人才测评技术中心负责,并由其相应专业的测评委员会进行考核和测评。

该证书表明持有者已经通过全民健康人才培养工程体系的相关课程培训与考核,并经专业人才测评合格,具备健康人才所要求的能力和水平,属行业性专业技能培训合格和专业人才能力测评的证明。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该证书可作为对劳动者岗前培训、在职培训、能力提升培训、继续教育和创业培训的证明,可以作为学员从业的凭证。该证书编号和二维码为唯一编码,国际联网查询

五、证书的注册与查询

   本系列培训实行证书电子注册登记与查询制度,将已获测评证书之人员的相关资料录入全民健康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中,并在上述网站上提供证书查询服务。

六、全国推广计划

   201891日起,按上级部门指示和国家政策精神,本系列项目采用在各地联合设立培训测评机构的方式进行培训与测评工作全民健康人才培养工程考评办负责专业指导与行业管理由全民康养人才测评技术中心负责发展培训测评机构和培训测评等具体项目的实施,实行垂直管理,层层把关,以确保项目的权威性及可持续发展。

七、培训测评机构的设立

   凡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类教育培训机构人才服务公司和具有技术培训等经营范围的企事业单位,均可提出申请,成培训测评机构,颁发授权任命书和培训测评机构备案证书等手续,在全民健康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上统一公示。即有资格在授权区域对部分项目进行培训及考核测评工作,具体细则可索取培训测评基地协议。

八、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小屯路8号紫金园B5人才测评中心

电话:01052893985    51151605   联系人:主任  

全国监督电话:010-52893987        

网站:全民健康公共服务平台   网址:www.qmjkw.org.cn   

关键字:人才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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