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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印发《全国农业现代化规划(2016-2020年)》
添加时间:2016-10-21 09:05:09作者:来源:

      新华社北京10月20日电 经李克强总理签批,国务院日前印发《全国农业现代化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对“十三五”期间全国农业现代化的基本目标、主要任务、政策措施等作出全面部署安排。

《规划》指出,“十三五”时期农业现代化处于补齐短板、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必须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要求,遵循农业现代化发展规律,推动农业现代化与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同步发展。要以提高质量效益和竞争力为中心,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为引领,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农业现代化发展道路。

《规划》提出,到2020年,全国农业现代化取得明显进展,国家粮食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农产品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显著提高,农业国际竞争力进一步增强,农民生活达到全面小康水平,美丽宜居乡村建设迈上新台阶,东部沿海发达地区、大城市郊区、国有垦区和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

《规划》确定了五方面发展任务。一是创新强农,着力推进农业转型升级,推进供给创新、科技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培育更健康、更可持续的增长动力。二是协调惠农,着力促进农业均衡发展,推动产业融合、区域统筹、主体协同,实现农业现代化水平整体跃升。三是绿色兴农,着力提升农业可持续发展水平,推进农业发展绿色化,实现资源利用高效、生态系统稳定、产地环境良好、产品质量安全。四是开放助农,着力扩大农业对外合作,统筹用好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提升农业对外开放层次和水平。五是共享富农,着力增进民生福祉,推进产业精准脱贫、特殊区域农业发展、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均等化,让农民分享现代化成果。

《规划》围绕农业现代化的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提出了完善财政支农、创新金融支农、完善农业用地和健全农产品市场调控等4方面重大政策,以及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对外合作支撑、特色产业扶贫等14项重大工程。



以下为正文节选:

 

国务院关于印发全国农业现代化

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国发〔2016〕5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现将《全国农业现代化规划(2016—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

                          2016年10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全国农业现代化规划

(2016—2020年)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部署,大力推进农业现代化,特编制本规划。


第一章 认清形势 准确把握发展新特征


一、农业现代化建设成效显著

“十二五”以来,党中央、国务院不断加大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力度,带领广大农民群众凝心聚力、奋发进取,农业现代化建设取得了巨大成绩。综合生产能力迈上新台阶。粮食连年增产,产量连续三年超过12000亿斤。肉蛋奶、水产品等“菜篮子”产品丰产丰收、供应充足,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步提升,现代农业标准体系不断完善。物质技术装备达到新水平。农田有效灌溉面积占比、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分别达到52%、56%和63%,良种覆盖率超过96%,现代设施装备、先进科学技术支撑农业发展的格局初步形成。适度规模经营呈现新局面。以土地制度、经营制度、产权制度、支持保护制度为重点的农村改革深入推进,家庭经营、合作经营、集体经营、企业经营共同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比重明显上升。产业格局呈现新变化。农产品加工业与农业总产值比达到2.2∶1,电子商务等新型业态蓬勃兴起,发展生态友好型农业逐步成为社会共识。农民收入实现新跨越。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1422元,增幅连续六年高于城镇居民收入和国内生产总值增幅,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缩小到2.73∶1。典型探索取得新突破。东部沿海、大城市郊区、大型垦区的部分县市已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已成为引领全国农业现代化的先行区。农业现代化已进入全面推进、重点突破、梯次实现的新时期。

二、农业现代化发展挑战加大

“十三五”时期,农业现代化的内外部环境更加错综复杂。在居民消费结构升级的背景下,部分农产品供求结构性失衡的问题日益凸显。优质化、多样化、专用化农产品发展相对滞后,大豆供需缺口进一步扩大,玉米增产超过了需求增长,部分农产品库存过多,确保供给总量与结构平衡的难度加大。在资源环境约束趋紧的背景下,农业发展方式粗放的问题日益凸显。工业“三废”和城市生活垃圾等污染向农业农村扩散,耕地数量减少质量下降、地下水超采、投入品过量使用、农业面源污染问题加重,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增多,推动绿色发展和资源永续利用十分迫切。在国内外农产品市场深度融合的背景下,农业竞争力不强的问题日益凸显。劳动力、土地等生产成本持续攀升,主要农产品国内外市场价格倒挂,部分农产品进口逐年增多,传统优势农产品出口难度加大,我国农业大而不强、多而不优的问题更加突出。在经济发展速度放缓、动力转换的背景下,农民持续增收难度加大的问题日益凸显。农产品价格提升空间较为有限,依靠转移就业促进农民收入增长的空间收窄,家庭经营收入和工资性收入增速放缓,加快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确保如期实现农村全面小康任务艰巨。

三、农业现代化条件更加有利

展望“十三五”,推进农业现代化的有利条件不断积蓄。发展共识更加凝聚。党中央、国务院始终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快补齐农业现代化短板成为全党和全社会的共识,为开创工作新局面汇聚强大推动力。外部拉动更加强劲。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快速推进,城乡共同发展新格局加快建立,为推进“四化”同步发展提供强劲拉动力。转型基础更加坚实。农业基础设施加快改善,农产品供给充裕,农民发展规模经营主动性不断增强,为农业现代化提供不竭源动力。市场空间更加广阔。人口数量继续增长,个性化、多样化、优质化农产品和农业多种功能需求潜力巨大,为拓展农业农村发展空间增添巨大带动力。创新驱动更加有力。农村改革持续推进,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革命蓄势待发,新主体、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不断涌现,为农业转型升级注入强劲驱动力。

综合判断,“十三五”时期,我国农业现代化建设仍处于补齐短板、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必须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要求,遵循农业现代化发展规律,加快发展动力升级、发展方式转变、发展结构优化,推动农业现代化与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同步发展。


第二章 更新理念 科学谋划发展新思路


一、战略要求

——发展定位。农业的根本出路在于现代化,农业现代化是国家现代化的基础和支撑。没有农业现代化,国家现代化是不完整、不全面、不牢固的。在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中,农业现代化是基础,不能拖后腿。

——发展主线。新形势下农业主要矛盾已经由总量不足转变为结构性矛盾,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农业政策改革和完善的主要方向。

——战略重点。坚持以我为主、立足国内、确保产能、适度进口、科技支撑的国家粮食安全战略,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坚定不移地深化农村改革、加快农村发展、维护农村和谐稳定,突出抓好建设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三个重点,紧紧扭住发展现代农业、增加农民收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三大任务。

二、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提高质量效益和竞争力为中心,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为引领,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农民持续增收和农业可持续发展,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农业现代化发展道路,为实现“四化”同步发展和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三、基本原则

——坚持农民主体地位。以维护农民权益与增进农民福祉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尊重农民经营自主权和首创精神,激发广大农民群众创新、创业、创造活力,让农民成为农业现代化的自觉参与者和真正受益者。

——坚持优产能调结构协调兼顾。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为底线,更加注重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更加注重调整优化农业结构,提升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加快形成数量平衡、结构合理、品质优良的有效供给。

——坚持生产生活生态协同推进。妥善处理好农业生产、农民增收与环境治理、生态修复的关系,大力发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生态保育型农业,推进清洁化生产,推动农业提质增效、绿色发展。

——坚持改革创新双轮驱动。把体制机制改革和科技创新作为两大动力源,统筹推进农村土地制度、经营制度、集体产权制度等各项改革,着力提升农业科技自主创新能力,推动农业发展由注重物质要素投入向创新驱动转变。

——坚持市场政府两手发力。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在政策引导、宏观调控、支持保护、公共服务等方面作用,建立主体活力迸发、管理顺畅高效、制度保障完备的现代管理机制。

——坚持国内国际统筹布局。顺应全方位对外开放的大趋势,实施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加快形成进出有序、优势互补的农业对外合作局面,实现补充国内市场需求、促进结构调整、提升农业竞争力的有机统一。

——坚持农业现代化和新型城镇化相辅相成。引导农村剩余劳动力有序向城镇转移,积极发展小城镇,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为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实现农业现代化创造条件。

四、发展目标

到2020年,全国农业现代化取得明显进展,国家粮食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农产品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显著提高,农业国际竞争力进一步增强,农民生活达到全面小康水平,美丽宜居乡村建设迈上新台阶。东部沿海发达地区、大城市郊区、国有垦区和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以高标准农田为基础、以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为支撑的产能保障格局基本建立;粮经饲统筹、农林牧渔结合、种养加一体、一二三产业融合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基本构建;农业灌溉用水总量基本稳定,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畜禽粪便、农作物秸秆、农膜资源化利用目标基本实现。 


 

专栏1 “十三五”农业现代化主要指标类别指  标2015年基期值2020年目标值年均增速〔累计〕指标属性粮食供给保障粮食(谷物)综合生产能力(亿吨)55.5〔0.5〕约束性小麦稻谷自给率(%)100100-约束性农业结构玉米种植面积(亿亩)5.75〔-0.7〕预期性大豆种植面积(亿亩)0.981.4〔0.42〕预期性棉花种植面积(万亩)56985000〔-698〕预期性油料种植面积(亿亩)2.12〔-0.1〕预期性糖料种植面积(万亩)26102400〔-210〕预期性肉类产量(万吨)862590000.85%预期性奶类产量(万吨)387041001.16%预期性水产品产量(万吨)66996600-0.3%预期性畜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比重(%)28>30〔>2〕预期性渔业总产值占农业总产值比重(%)10>10-预期性农产品加工业与农业总产值比2.22.4〔0.2〕预期性质量效益农业劳动生产率(万元/人)3>4.7>9.4%预期性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6.5预期性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总体合格率(%)97>97-预期性可持续发展耕地保有量(亿亩)18.6518.65-约束性草原综合植被盖度(%)5456〔2〕约束性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0.532>0.55〔>0.018〕预期性主要农作物化肥利用率(%)35.240〔4.8〕约束性主要农作物农药利用率(%)36.640〔3.4〕约束性农膜回收率(%)6080〔20〕约束性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率(%)6075〔15〕约束性技术装备农田有效灌溉面积(亿亩)9.88>10〔>0.12〕预期性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5660〔4〕预期性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6370〔7〕预期性规模经营多种形式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占比(%)3040〔10〕预期性畜禽养殖规模化率(%)5465〔11〕预期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面积比重(%)4565〔20〕预期性支持保护全国公共财政农林水事务支出总额(亿元)17380>17380-预期性农业保险深度(%)0.620.9〔0.28〕预期性备注:1.小麦稻谷自给率是指小麦稻谷国内生产能力满足需求的程度。2.农业保险深度是指农业保费收入与农林牧渔业增加值的比值。


第三章 创新强农 着力推进农业转型升级


创新是农业现代化的第一动力,必须着力推进供给创新、科技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加快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培育更健康、更可持续的增长动力。

一、推进农业结构调整

(一)调整优化种植结构。坚持有保有压,推进以玉米为重点的种植业结构调整。稳定冬小麦面积,扩大专用小麦面积,巩固北方粳稻和南方双季稻生产能力。减少东北冷凉区、北方农牧交错区、西北风沙干旱区、太行山沿线区、西南石漠化区籽粒玉米面积,推进粮改饲。恢复和增加大豆面积,发展高蛋白食用大豆,保持东北优势区油用大豆生产能力,扩大粮豆轮作范围。在棉花、油料、糖料、蚕桑优势产区建设一批规模化、标准化生产基地。推动马铃薯主食产业开发。稳定大中城市郊区蔬菜保有面积,确保一定的自给率。在海南、广东、云南、广西等地建设国家南菜北运生产基地。(农业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水利部、商务部等部门参与)

(二)提高畜牧业发展质量。统筹考虑种养规模和资源环境承载力,推进以生猪和草食畜牧业为重点的畜牧业结构调整,形成规模化生产、集约化经营为主导的产业发展格局,在畜牧业主产省(区)率先实现现代化。保持生猪生产稳定、猪肉基本自给,促进南方水网地区生猪养殖布局调整。加快发展草食畜牧业,扩大优质肉牛肉羊生产,加强奶源基地建设,提高国产乳品质量和品牌影响力。发展安全高效环保饲料产品,加快建设现代饲料工业体系。(农业部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等部门参与)

(三)推进渔业转型升级。以保护资源和减量增收为重点,推进渔业结构调整。统筹布局渔业发展空间,合理确定湖泊和水库等公共水域养殖规模,稳定池塘养殖,推进稻田综合种养和低洼盐碱地养殖。大力发展水产健康养殖,加强养殖池塘改造。降低捕捞强度,减少捕捞产量,加大减船转产力度,进一步清理绝户网等违规渔具和“三无”(无捕捞许可证、无船舶登记证书、无船舶检验证书)渔船。加快渔政渔港等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全国渔政执法监管指挥调度平台。规范有序发展远洋渔业,完善远洋捕捞加工、流通、补给等产业链,建设海外渔业综合服务基地。(农业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海洋局等部门参与)

(四)壮大特色农林产品生产。开展特色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推广名优品种和适用技术,建设一批原产地保护基地,培育一批特色明显、类型多样、竞争力强的专业村、专业乡镇。实施木本粮油建设工程和林业特色产业工程,发展林下经济。(农业部、国家林业局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部门参与)

二、增强粮食等重要农产品安全保障能力

(一)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全面完成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将15.46亿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落地到户、上图入库,实施最严格的特殊保护。优先在永久基本农田上划定和建设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优先将水土资源匹配较好、相对集中连片的稻谷小麦田划定为粮食生产功能区,对大豆、棉花、糖料蔗等重要农产品划定生产保护区,明确保有规模,加大建设力度,实行重点保护。(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农业部牵头,财政部、环境保护部、水利部、国家统计局、国家粮食局等部门参与)

(二)大规模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整合完善建设规划,统一建设标准、监管考核和上图入库。统筹各类农田建设资金,做好项目衔接配套,形成高标准农田建设合力。创新投融资方式,通过委托代建、先建后补等方式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和工商资本加大高标准农田投入,引导政策性银行和开发性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财政部、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农业部、人民银行、中国气象局、银监会等部门参与)

三、提高技术装备和信息化水平

(一)全面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坚持以科技创新为引领,激发创新活力,农业科技创新能力总体上达到发展中国家领先水平。深化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强化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地位。实施一批重点科技计划,尽快突破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技术及装备。强化技术集成创新,深入开展粮棉油糖绿色增产模式攻关和整建制绿色高产高效创建,加强沙化草原治理、盐碱地改造等技术模式攻关。改善农业重点学科实验室、科学实验站(场)研究条件,推进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打造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实施农业科研杰出人才培养计划,建设国家农业科技创新联盟。加强生物安全监管,促进现代农业生物技术健康发展。(科技部、农业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质检总局、中科院等部门参与)

(二)推进现代种业创新发展。保障国家种业安全,加强杂种优势利用、分子设计育种、高效制繁种等关键技术研发,培育和推广适应机械化生产、高产优质、多抗广适的突破性新品种,完善良种繁育基地设施条件,健全园艺作物良种苗木繁育体系,推进主要农作物新一轮品种更新换代。建设畜禽良种繁育体系,推进联合育种和全基因组选择育种,加快本品种选育和新品种培育,推动主要畜禽品种国产化。提升现代渔业种业创新能力,建设一批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库、种质资源场、育种创新基地、品种性能测试中心。加强种质资源普查、收集、保护与评价利用。深入推进种业领域科研成果权益改革,加快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种业企业。(农业部、科技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国家林业局、中科院等部门参与)

(三)增强科技成果转化应用能力。健全农业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制度,深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完善科技推广人员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构建以基层农技推广机构为主导、科研院校为支撑、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广泛参与的新型农技推广体系,探索建立集农技推广、信用评价、保险推广、营销于一体的公益性、综合性农业服务组织。加强农业知识产权保护和应用。建设全国农业科技成果转移服务中心,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推进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科技部、农业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国家知识产权局、银监会、保监会等部门参与)

(四)促进农业机械化提档升级。提升小麦生产全程机械化质量,提高水稻机械栽插、玉米马铃薯甘蔗机械收获水平,尽快突破棉油糖牧草等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和丘陵山区机械化制约瓶颈。推进农机深耕深松作业,力争粮食主产区年度深耕深松整地面积达到30%左右。积极发展畜牧业和渔业机械化,提升设施农业、病虫防治装备水平,发展农用航空。(农业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家粮食局等部门参与)

(五)推进信息化与农业深度融合。加快实施“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加强物联网、智能装备的推广应用,推进信息进村入户,提升农民手机应用技能,力争到2020年农业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应用比例达到17%、农村互联网普及率达到52%、信息进村入户村级信息服务站覆盖率达到80%。建设全球农业数据调查分析系统,定期发布重要农产品供需信息,基本建成集数据监测、分析、发布和服务于一体的国家数据云平台。加强农业遥感基础设施建设,建立重要农业资源台账制度。健全农村固定观察点调查体系。(农业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水利部、商务部、国家统计局、国家林业局、中科院、中国气象局等部门参与)

四、深化农业农村改革

(一)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并保持长久不变,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完善“三权”分置办法。加快推进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力争2018年底基本完成。在有条件的地方稳妥推进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有偿退出试点。健全县乡农村经营管理体系,加强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的管理服务。(中央农办、农业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国务院法制办等部门参与)

(二)积极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继续坚持和完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尊重农民意愿和保护农民权益的前提下,更好地发挥村集体统筹协调作用,引导农户依法自愿有序流转土地经营权,鼓励农户通过互换承包地、联耕联种等多种方式,实现打掉田埂、连片耕种,解决农村土地细碎化问题,提高机械化水平和生产效率。支持通过土地流转、土地托管、土地入股等多种形式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加强典型经验总结和推广。加快建立新型经营主体支持政策体系,扩大新型经营主体承担涉农项目规模,建立新型经营主体生产经营信息直报制度。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支撑工程,扩大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创新试点和政府购买公益性服务机制创新试点范围,推进代耕代种、病虫害统防统治等服务的专业化、规模化、社会化。(农业部牵头,中央农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水利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工商总局、国家统计局、银监会、保监会、供销合作总社等部门参与)

(三)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着力推进农村集体资产确权到户和股份合作制改革,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有序推进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到2020年基本完成经营性资产折股量化到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健全非经营性资产集体统一运行管护机制。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用地市场,在符合规划、用途管制和依法取得前提下,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稳妥推进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等试点,加强经验总结,适时修订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完善集体林权制度,引导林权规范有序流转,鼓励发展家庭林场、股份合作林场。(中央农办、农业部、国土资源部、国家林业局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人民银行、国务院法制办等部门参与)

(四)打造农业创新发展试验示范平台。发挥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引领作用,率先实现基础设施完备化、技术应用集成化、生产经营集约化、生产方式绿色化、支持保护系统化。推动农村改革试验区先行先试,率先突破制约农业现代化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推进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建设,探索农业资源高效利用、生态修复保护、突出问题治理、循环农业发展等模式。发挥农垦在农业现代化建设中的排头兵作用和国有农业经济中的骨干作用,加快实施农垦国际大粮商战略,推进垦区集团化、农场企业化改革,推动农垦联合联盟联营。深化黑龙江省“两大平原”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重庆市和成都市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农业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等部门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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