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省政府关于加快构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我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地实际,10月21日,响水县人民政府出台《关于加快推进我县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提出的总体要求是:按照“政府主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市场推动”的原则,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家庭养老与社会养老、公益性服务与经营性服务相结合,建立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信息服务为辅助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加快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服务层次多样化、服务方式社会化、服务队伍专业化、运行机制顺畅、监督管理到位的养老服务新格局。主要目标是:到2015年,基本形成“9073”养老服务格局,即全县老年人口中,90%的老年人通过自我照料和社会化服务实现居家养老,7%的老年人通过社区组织提供的各种专业化服务实现社区照料养老,3%的老年人通过入住养老机构实现集中养老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按照上述要求,今后三年全县各类养老机构床位数达到每千名老年人30张以上;社会投资兴办的养老机构床位占养老床位总数的30%以上;护理型床位占养老床位总数的30%以上; 建成一所政府举办的、300张以上床位的示范性养老机构;改善农村敬老院服务设施,在确保“五保”供养对象生活的前提下,扩大服务范围,拓展社会寄养、日托照料、支撑区域内居家养老服务等多种功能,逐步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转型;城市社区和农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建成率分别达到100%、75%以上;积极实施“安康关爱行动”,推广“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参保率50%以上;建设“12349”居家养老呼叫服务平台;养老护理员持证上岗率达65%以上;基本建立政府为符合条件的困难老年人购买养老服务制度。
为实现上述目标任务,《意见》提出进一步落实加快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六个建设”:推进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推进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推进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推进养老服务信息系统建设;推进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推进养老服务规范化建设。
“八项扶持政策”: 完善土地供应政策、加大财政扶持力度、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健全医疗服务政策、落实老年优待服务政策、增加养老保障渠道、创新养老服务产业政策、创新养老服务运行机制。
“五个保障措施”:强化组织领导、完善投入机制、规范行业管理、加强督查指导、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