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攀枝花养老的民生难题、促进城市转型、发展养老产业、加快中国阳光康养旅游城市的创建,近日市政府出台了《加快老龄事业和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
《意见》从人力保障、用地保障、经费保障、税费减免等方面制定了优惠政策,进一步优化该市老龄事业和养老服务业的发展环境。对新建的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按照每张床位1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对改(扩)建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按照每张床位5千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同时,对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按照接收老人的人数及老人的身体状况给予不同标准的运营补贴。养老机构及为老服务组织使用水、电、煤气费,一律按居民用户标准收取;政府举办的养老机构建设项目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予以全免;社区配套型养老机构,对配套的养老服务设施建筑免收基础设施配套费;对大型综合型养老机构的养老服务设施建筑部分,按30%收取基础设施配套费。养老机构及为老服务组织安装有线电视、电话通信、网络系统以及进行管网设施铺设、改造等费用,有关单位要按照规定给予减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