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统筹城乡经济社区发展,建立健全社区服务管理体系,强化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根据党的十八大和省十一次党代会精神,依据国家、省《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的有关要求,1月30日,毕节市人民政府以毕府复〔2013〕5号文对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毕节市城乡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的请示》作了批复(以下简称《规划》)。
该《规划》回顾了“十一五”期间全市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分析了“十二五”期间所面临的机遇和挑战。明确了到“十二五”末“全市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得到进一步完善,资金投入得到进一步加大,社区服务人员素质得到进一步提升,形成多元化的社区服务主体,社区服务机制、功能、水平和效率得到有效提升。全市力争70%的乡镇建设社区综合服务中心;95%的城市社区和三分之一的农村社区建立社区综合服务站;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的服务功能覆盖全部城市社区和60%的建制村。基本建成以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为主体、各类专项服务设施相配套的综合性、多功能的社区服务设施网络;基本建立起一经济社区发展水平相适应,覆盖社区全体居民,服务主体多元、服务功能完善、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较高的城乡社区服务体系”的发展目标。具体任务:一是以满足居民公共服务和多样性便民服务需求为目标,发展全方位、多层次的社区服务事业。全面开展政府公共服务,建立政府主导、社区服务中心主办、社区组织协助、社会力量参与的社区公共服务新格局;大力发展商业性便民利民服务,建立政府扶持、企业和居民主办、社区组织帮助的社区便民利民服务新格局;大力发展社区志愿互助服务,力争80%以上的社区党员和30%以上的社区居民参与社区志愿服务活动,注册社区志愿者达到本地社区居民总数的10%以上,每个社区拥有5支以上社区志愿者服务队伍。二是以社区服务中心(站)建设为重点,构建社区服务平台。制定城乡社区服务设施建设规划,合理确定社区服务设施数量、布局、功能;建立健全城乡社区服务中心,在乡(镇、办事处)建设包括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在内的社区服务中心178个,每个社区服务中心面积在800平方米以上;建立健全城乡社区服务站点,通过新建、改扩建、购置等方式建设包括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在内的86个城市社区、1191个农村社区综合服务站,每个社区服务站面积在400平方米以上。三是推进社区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制定社区服务人才队伍培养发展计划,鼓励吸引社会优秀人才向社区流动;结合全市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充实壮大村(居)民委员会干部队伍;积极推进社区服务人才专业化、职业化,吸纳更多人员从事社区服务工作;建立健全社区服务人才培养制度,不断提高社区服务人员的职业素质、服务意识和专业水平。四是推进社区服务体制机制创新。合理划分并组建城乡社区;建立健全社区服务组织;规范社区管理方式;完善社区自治机制;加强社区党风廉政建设。
为了保证上述目标任务如期完成,《规划》还采取了从“加强社区服务法规制度建设,形成相对完善的社区服务法律法规和制度体系;加大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资金投入,多渠道筹集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资金;制定优惠政策,将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城乡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健全党委或政府的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牵头的县(区)乡(镇、办事处)城乡社区建设工作领导机构,细化成员单位职责,制定明确的目标任务并分解落实,将社区建设绩效纳入党委、政府工作目标管理和年度工作考核内容,把驻社区单位参与社区建设列入本单位党建考核的重要内容。